《中國語文通訊》(ISSN 1726-9245)於1989年創刊,由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出版。自2026年起,《中國語文通訊》由半年刊改為季刊。
《中國語文通訊》收錄在以下的論文檢索系統:
· CSSCI (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THCI (Taiwan Humanities Core Index)
一、目標與方向
《中國語文通訊》旨在提供一個發表漢語共時和歷時研究優秀成果的平臺,從而為推動漢語語言學往縱深發展助力。本刊熱忱歡迎探索漢語及相關語言各部門組織規律(音法、詞法、句法、義法)及不同部門之規律互動兩方面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在跨方言和跨語言的比較研究中獲得的成果。真誠期待學界同仁不吝賜稿。
二、刊期
季刊(一月、四月、七月、十月)
三、稿件形式
四、編輯程序
主編/副主編按照審稿人的意見決定是否採納稿件,如有爭議,主編/副主編徵詢編輯委員會的意見作決定。每篇稿件最少由兩位審稿人作匿名評審,評審流程如下:
(1)
接收稿件,包括發送收稿通知、進行抄襲及AI寫作檢查,若稿件偏離宗旨則通知作者退稿;
(2) 邀請適當學者擔任審稿人;
(3) 初審;
(4) 修改稿件;
(5) 次審:作者按審稿人意見修改後,再送回原審稿人審閱;
(6) 覆審:如遇具爭議的稿件,將交由第三位或第四位審稿人再作評審;
(7) 終審:主編/副主編按照審稿人或編輯委員會的意見決定接受或退回稿件;
(8) 排版;
(9) 印刷。
這九項程序至少需時六個月。
五、審稿人
本刊按來稿的範疇,邀請該範疇的專家學者擔任審稿人。
六、評審準則
稿件會按以下四個準則劃分等級:
(1) 符合本刊的宗旨;
(2) 論點的原創性;
(3) 論證是否充足;
(4) 立論是否精確嚴謹。
評審結果會被劃分為四個等級:
(甲) 無需作重大修改,予以刊登;
(乙) 需作一定程度修改,修改後刊登;
(丙) 需作全面修改,修改後再考慮是否刊登;
(丁) 不宜刊登,退回稿件。
稿件若有顯著的語誤(例如錯別字或語法不當)或與本刊方向不符,將會被退回,而不會獲安排評審。
(甲)等和(乙)等屬相近類別,(丙)等則與(丁)等相近。如兩位審稿人都把稿件評為(甲)等或(乙)等,主編/副主編可以直接決定採用稿件;如兩位審稿人都把稿件評為(丙)等或(丁)等,主編/副主編有權不採用該篇稿件;如兩位審稿人的評級屬不同類別,稿件會再送審或由第三位審稿人評審。
七、稿件處理程序
· 投稿:初審前稿件格式不限,來稿請通過線上系統提交:https://www.cuhk.edu.hk/ics/clrc/chinese/pub_crcl.html。
八、版權、出版道德與出版不當行為的聲明
(1) 開放獲取相關說明
《中國語文通訊》自2012年起為開放獲取期刊,所有文章(包括2012年及以前的文章)皆可自由下載,使用者及所屬單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亦無需註冊或建立相關賬戶。本刊不收取文章處理費及投稿費。刊載於本刊的文章根據Creative Commons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4.0國際協議授權。使用者可按照該協議自由閲讀、下載、複製、散布、列印、檢索或連結全文內容,但不得對文章進行任何方式的改變。除獲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書面允許外,不得將本期刊文字或圖表作任何商業用途。作者保留刊載文章的版權(商業權利除外)以及與該文章相關的其他專有權利,例如專利權。作者亦保留自我典藏該文章的權利。
(2) 文章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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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著述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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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文稿審閱及審稿人責任
(6) 編輯責任